通常,我们所说的“癌症”,泛指的是所有的重大疾病。
其实,严格说来,癌症只是恶性肿瘤的一种,而恶性肿瘤只是重大疾病的一种。
在重疾险中,是依据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》来制定保障内容的,其中包括6种必保疾病,19种可选,一共25种,在这个基础上,险企可以自行添加。
6种必保的疾病:
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脑中风后遗症、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、冠状动脉搭桥术(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)和终末期肾病(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*症期)。
而如今的重疾险,一般保障功能都比较全,保30种、种、种疾病的产品随处可见,看起来保障功能更全,但是否意味着产品更好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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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保障范围广,并不一定有用
不少人以为保险保的重大疾病种类越多越好,事实确实是这样,但是却忽略了重要的一点,那就是绝大多数重大疾病,在全世界的发病率都极低。
根据统计,如果罹患重疾,那重疾险必保的6大重疾,发病率在较多年龄段中占比60-90%,最高的占比达94.5%。
如果一个人一生有90%的几率罹患重大疾病,那罹患行业规定的25种重疾的概率在90%-95%左右。
所以,建议是,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可以广,但没必要面面俱到,一些几乎不可能出现的重大疾病,完全可以忽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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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有些重大疾病,保险并不赔
买了重疾险,得了重大疾病之后保险就会赔吗?
事实并非如此,即便购买了重疾险,其也有不赔的情况:
1.不在保障范围内的不赔
这一点不必多数,大家应该都明白,保险提供的是有限的保障,在保障范围内的赔,不在保障范围内的不赔。
2.未达到赔付标准的不赔
这一点十分重要,购买重疾险的一定要明白。重大疾病的重点,在“重大”这两个字上,如果得了很严重的疾病,但是情况并没有达到“重大”的程度,那保险也不会赔付。
比如说冠状动脉搭桥术,必须要达到开胸进行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程度才行,保险公司才会赔钱,如果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、心导管球囊扩张术等情况,重疾险是不会赔的。
再比如说重大器官移植术,必须要达到采取器官异体移植手术的程度,保险才会赔。
3.有些“癌”,保险并不赔
一是行业统一规定的一些“癌症”,保险公司不赔:
(1)原位癌;
(2)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;
(3)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;
(4)皮肤癌(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);
(5)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;
(6)感染艾滋病病*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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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是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,保险公司可能不赔:
先天性疾病一般是出生发病,较容易发现,对买保险来说,争议不大。
遗传性疾病:肌营养不良、脊髓性肌萎缩、肾髓质囊性病、肝豆状核变性(Wilson病)、艾森门格综合征、成骨不全症第三型、脊髓小脑变性症、血友病;
遗传与环境共同影响:斯蒂尔病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严重哮喘;
被认为与遗传相关:再生障碍性贫血、原发性心肌病、自身免疫性疾病;
遗传易感性:狼疮肾炎、克罗恩病(克隆病)。
以上这些疾病,并非所有的产品都提供保障,如果比较